各领域及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现对学位论文开题后变更题目作以下说明:
1、学位论文变更题目后,至少6个月后方可申请答辩。如更改后的题目直接影响论文的研究方向,属于重大变更的,需要进行重新开题,重新开题后至少一年后方可申请答辩。
2.需要变更论文题目的研究生应在论文中期考核或预答辩之前向所在培养领域提交《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并在论文中期考核或预答辩汇报中对论文题目变更原因做出具体说明。
3.各领域论文中期考核小组或预答辩考核小组负责对研究生的改题申请进行审核,并给出以下明确意见:
(1)考核小组认定更改后的题目对论文的研究方向无重大影响,属于一般性调整的,可以批准其改题申请,同意申请人6个月后申请答辩;
(2)考核小组认定更改后的题目直接影响论文的研究方向,属于对论文题目的重大修改的,该研究生的论文需要重新进行开题、中期考核等流程,且重新开题后至少1年方可申请答辩。
4.本人未提出申请,但在中期考核或预答辩过程中,考核小组专家认为需要改题的,研究生应补交《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如考核小组认定需要对论文题目进行重大修改的,应重新进行开题等流程。
5.考核小组批准研究生的改题申请后,属于一般性题目调整的由各领域研究生秘书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直接变更其论文题目;属于对论文题目的重大修改的,研究生本人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重新提交开题申请,重新开题流程与初次开题流程一致。
6.各领域研究生秘书应妥善保存改题学生的各项文档,包括:《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表》或《沈阳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以及《沈阳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仅重新开题学生)等,以备检查。
7.研究生改题时间或重新开题时间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时间为准。
8.本说明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9月1日